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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也有P2P?原來借貸行業由來已久! | 2022-05-18 |
|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s://www.163.com/dy/article/GBSONU1R0543OO7I.html" 早在P2P(互聯網金融點對點借貸平臺)出現之前,我國早已有一條完整的借貸產業,例如春秋時期的孟嘗君就用放債取息的方式來養活自己的三千門客。在明清小說中,也出現了一些以放貸來養錢的富貴人家,如《紅樓夢》中的王熙鳳,可見借貸產業在古代是富貴人家用來錢生錢的手段。西周以后,貧富差距逐漸加劇,借貸這一產業開始出現。在《周禮》中,明確規定了百姓如果要借貸,就要與相關部門進行商定,再用生產物(即用作收稅的農作物)來歸還。盡管商周時期出現了借貸,但真正盛行起來的時候是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們所熟知的戰國四公子之一的孟嘗君就是用廣放貸的方式來養活自己的三千門客,甚至為了催還貸款,還派門客去借貸的地方來催還,最后竟“得息錢十萬”,可見當時借貸產業就已經成為了富貴人家或國家用來錢生錢的方式。除了貸款外,像呂不韋、范蠡,他們不僅有自己的產業,還將一部分金錢用于投資人才,以此來收獲更多的利潤。唐朝出現了用來提供抵押借貸的“質庫”(當鋪)提供普通借貸的“公廊”以及收受存款、保管資金的“柜房”。除了和現代相差無幾的借貸機構外,唐朝還有不同的借貸服務,如從魏晉南北朝開始的舉貸、將東西抵押給“質庫”的抵押貸。舉貸往往是有錢人家前往官府辦理相關手續,之后才能放貸獲利賺錢。而抵押貸款的利率往往被政府限制,盡管可以上下浮動,但是始終禁止復利。等到明清時期,票號、錢莊、當鋪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借貸產業鏈。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費生產的發展,但消費性貸款對社會生活仍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總之古代社會在借貸產業上,一部分由朝廷方面進行管控,另外一部分則是由私貸、高利貸的形式組成的。也就是說古代私貸、高利貸的形式和現代P2P模式極為相似。 關鍵字標籤:新莊汽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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